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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单位网站建设专项经费使用规范2025-4-2 7:49:41 浏览:0
政府单位网站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规范涉及资金分配、使用范围、预算管理、监督考核等多个方面,需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。以下是基于搜索结果总结的主要规范要点:
一、经费使用范围
1. 基础建设与运维
- 包括网站技术平台建设、服务器购置、域名注册、安全防护设备部署等硬件投入,以及日常运维、系统升级、数据备份等费用。
- 集约化平台建设费用:县级及以下政府网站原则上不单独建设,资金应集中用于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技术平台扩展及资源共享。
2. 内容建设与更新
- 信息采编、政策解读产品制作(如视频、图表)、互动栏目开发(如在线访谈、留言反馈)、政务数据开放等费用。
3. 安全防护与合规
-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、漏洞修复、应急响应及安全培训费用,确保网站符合三级等保要求。
- 采购通过国家审查的云计算服务或安全产品费用。
4. 人员与培训
- 专职人员工资(非编制内)、第三方技术服务外包费用及技术培训支出。
二、资金分配与预算管理
1. 预算编制
- 专项经费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,由市县财政统筹列支,不得挪用其他用途。
- 省级部门对市县资金分配可采用因素法(如人口、设施数量、任务完成度)或项目法(如重大项目申报评审)。
2. 集约化建设要求
- 县级以下政府网站原则上不单独拨付建设经费,相关资金整合至上级政府门户网站统一使用。
3. 政府采购规范
- 技术开发、运维服务等需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,优先选择通过安全评估的供应商。
三、经费使用禁止性规定
- 不得用于与网站建设无关的支出,如人员工资、罚款、投资、偿还债务等。
- 禁止链接商业网站或刊登广告,不得采购存在版权争议的素材。
- 严格限制境外服务器或未通过安全审查的云服务使用。
四、申报与审核流程
1. 项目申报
- 由用款单位提交项目计划书,经主管部门初审后逐级上报至省级部门,需包含预算明细、绩效目标及技术方案。
2. 审批与拨付
-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审核后下达资金,市县需在30日内完成分配并拨付。
3. 调整与备案
- 项目内容变更需经原审批部门批准,重大调整需重新备案。
五、监督与绩效管理
1. 日常监督
- 各级财政、网信、审计部门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,重点核查挪用、超范围支出等问题。
2. 绩效评价
- 每年开展绩效评估,考核指标包括网站访问量、信息更新频率、安全事件响应时效等,结果与后续资金支持挂钩。
3. 信息公开
- 专项资金分配方案、使用明细及绩效报告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六、安全与合规要求
- 数据安全:重要数据需境内存储,个人信息处理需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严禁泄露或滥用。
- 外包管理:委托第三方开发运维时,合同需明确安全责任,禁止转包或未经授权的数据访问。
- 应急管理: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,确保资金优先用于风险处置及灾备系统建设。
总结
政府网站建设专项经费需遵循“专款专用、注重绩效、安全合规”原则,严格按预算分配使用,并通过多部门协同监管保障资金效益。具体操作中可参考《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》及地方性管理办法(如《南阳市网站建设应用办法》),确保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实际需求。